本文目录一览:
- 1、浙江理工大学各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 2、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 3、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4、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统招专升本征求志愿填报时间?_百度...
- 5、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 6、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理工大学各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75-82001777。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
2、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86843333。传真:0571-86843999。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E-mail:zsb@zstu.edu.cn。
3、浙江省招生办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市学院路35号 电话:0571-85022320 杭州招生办地址: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4楼 310005 0571-85866671,85866677 哪里填你可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1、(二)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 浙江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
2、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3、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个人简历(须考生本人手写);从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下载打印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成。
4、三位一体报名、学校测试是开放的,学生自主报名,可以兼报。但是在录取时,学校一般只招第一志愿考生,具体会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中明确。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一,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我们在选择自学考试报考课程时,首先应该明白的是有哪些课程可供我们报考。
今年报考是最后的选择。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坐落于杭州市,主管主办部门是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国家正规民办大学。
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统招专升本征求志愿填报时间?_百度...
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成人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
月25日至28日左右。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及对口本科批的集中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在本科批填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同时进行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及对口专科批的集中填报志愿。
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将在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分为五个阶段,每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段:6月26日8:00-6月27日18:00。
浙江专升本2023年分数线在5月10日已经公布。2023年浙江专升本录取分数线为177-227分,成绩查询时间为5月10日16点,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在浙江考试公众号查询。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86843333。传真:0571-86843999。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E-mail:zsb@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571-86843333。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
浙江省招生办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市学院路35号 电话:0571-85022320 杭州招生办地址: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4楼 310005 0571-85866671,85866677 哪里填你可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电话: 0571-86843333 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
(二)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 浙江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
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如果您不能确认您输入的网址,请浏览百度更多页面,来查看您所要访问的网址。
2、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省内“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就读地点为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
3、本科毕业生可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学士学位。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在职或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
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 1999年由浙江工程学院(后升格为浙江理工大学)创办,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发[1999]255号)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于2000年8月列入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开始招生。
5、(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